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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365.com关于坚持法定途径优先规范办理环境信访问题的通知 788365.com关于坚持法定途径优先规范办理环境信访问题的通知
通环办字〔2017〕245号 各旗县市区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市环境监察支队: 为进一步厘清环境信访受理范围,规范环境信访工作秩序,提高环境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做好我市环境信访工作,特提出以下几点加强和改进环境信访工作的要求,请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 一、坚持“法定途径优先” 对群众反映属于环境保护部门职能的信访问题,优先导入环保业务、复议诉讼途径办理,把适用信访处理程序的事项限定在《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范围内,防止环保业务类、复议诉讼事项“倒流”进信访途径。具体信访问题分类、办理的法定途径、答复(告知)方式等见《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办理信访问题对照表》(附件1)。 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级政府部门的“三定方案”,结合本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制定了《788365.com分类处理环境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附件2),对信访问题进行梳理分类,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二、规范办理各类信访问题 (一)按规定流程有区别的办理信访类及环保业务类环境信访问题 我局根据《信访条例》《环境信访办法》《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788365.com环境信访事项办理规定及流程》(附件3)《788365.com环境举报事项办理规定及流程》(附件4),并规范了相应的文书。 信访类信访问题按《788365.com环境信访事项办理规定及流程》办理,环保业务类信访问题按《788365.com环境举报事项办理规定及流程》办理,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区别对待。尤其要注意环保业务类信访问题不适用“受理、办理、答复、复查、复核”(三级终结)的程序办理。 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上述工作流程及规定规范办理相关信访问题。 (二)按相关规定办理复议诉讼类及非环保部门职能类信访问题 复议诉讼类信访问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等法律规定办理。 非环保部门职能类信访问题引导群众向当地主管部门、政府机构反映,并说明理由。 三、甄别具体信访问题类型明确承办部门 接访部门接访后,区分具体信访问题的类型,同时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提出拟办意见,报领导批示后,交由相关部门具体办理。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信访工作文件中规定、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17年12月28日 |